关于蕉平寻县委、县苏维埃隶属关系的考证
2020-05-25 下午 02:10   作者:叶俊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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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土地革命时期,中共中央在1930年10月有建立中央革命根据地,即中央(苏)区的计划。1931年1月15日成立了苏区中央局,时中央(苏)区指的是:“赣西南特区与湘鄂赣边特区为苏维埃中心区”,而包括粤东北(平远等县)的闽粤赣特区还不在“中央区”范围,直到1931年4月4日,中央文件才指示“闽粤赣是整个中央区的一部分”,而该文件又把平远等东江苏区划归“广东省委直接指挥”。

  所以史学界包括中央组织史一直把粤东北排除在中央苏区之外。平远等原东江特委管辖的西北七县申报中央苏区范围的难点和突破点就是:东江西北七县并没有执行中央指示归广东省委指挥,而是依当时革命发展实际,大埔、梅县、丰顺等靠福建归中央苏区福建省管辖。平远、蕉岭、兴宁、五华等归中央苏区江西省管辖。

  因起初平远所聘申苏顾问及市申苏办同志按大埔(饶和埔)成功经验,以平远等县原属闽粤赣苏区而去靠福建省,因中央苏区福建省就是由闽粤赣苏区发展后更名的。结果钻入了死胡同,因根本无法找到平远、蕉岭与中央苏区福建省联系的任何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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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中共中央特派员李翔梧。

  笔者通过认真思考,感觉当时建立赣西南特委西河分委的中央特派员李翔梧是与广东省委衔接后,经过蕉平寻苏区,由蕉平寻独立营护送进入江西苏区的,是他改变了中央把闽粤赣之整个东江苏区划归广东省委指挥的决定,并找到西河分委成立的相关文献:1931年5月,“寻邬(即蕉平寻县苏)”并入了中央苏区的赣西南特委西河分委。平远申苏分管领导因而带队到赣州市找中央苏区研究专家凌步机,这一论断得到他的认可和指导。这是梅州全市能认定为中央苏区的关键突破。赣州之行回程中,笔者请示在寻乌住了一个星期,搞清楚了中央苏区时期寻乌(邬)的发展史:中央苏区时期,在梅州各县中,平远、蕉岭与江西寻乌一起最早与中央区建立联系并入了中央苏区范围。

  申苏期间得到寻乌党史前辈、寻乌党史室和寻乌调查纪念馆同志的大力支持。在此再次谢谢他们!也再次感谢赣州市党史室胡日旺同志及江西档案馆的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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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31年1月15日合并寻乌、平远、蕉岭三县组建了闽粤赣特委西北分委管辖下的蕉平寻县委、县苏维埃(以下简称县苏)。蕉平寻县委、县苏存在的时间为一年以上,以1931年5月赣西南特委西河分委成立分为两部分,前期隶属于闽粤赣特委,后期隶属于赣西南特委西河分委、赣南特委、江西省委。隶属关系虽有变化,但仍属中央苏区。(见依据15、31)

  一、蕉平寻县委、县苏前期属于中央苏区范围并隶属于苏区中央局所管辖

  1931年1月15日,苏区中央局正式成立并发出第一号通告,称其管辖下的“闽粤赣特区,包括闽西、广东东北、赣东南一部分”。(见依据9)

  在1931年4月4日,《中央给闽粤赣特委信》,进一步确认“闽粤赣是整个中央区的一部分”。(见依据10)

  1931年1月到5月,西北分委《通告第二号》以及蕉平寻县委、县苏、县团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等发出的一系列文件,毫无疑问地证明蕉平寻县委、县苏隶属于闽粤赣特委而且属于中央苏区范围。(见依据11—47)

  二、蕉平寻县委、县苏在1931年5月后到1932年5月后,仍隶属中央苏区党组织领导

  (一)蕉平寻苏区之寻乌在1931年5月后隶属于中央苏区的领导

  1.1931年5月13日至1931年6月16日寻乌隶属于中共赣西南特委西河分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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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赣西南特委西河分委管辖范围,分委驻地在信丰。

  1931年5月13日,中共赣南特委召开第三次扩大会,赣西南特委西河分委成立,寻乌是其管辖的5个县中的一个。1931年6月16日《中共赣西南特委西河分委给中央的综合报告(第一号)》关于西河分委范围内斗争地区和党的划分是,“信丰、安远、寻乌、上犹、崇义五县各组织一个县委指导全县工作”,武装斗争则“已组织粤赣边军事委员会来统一指挥,……安远、寻乌均是警卫营编制”。(依据53《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1年),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编,1988年8月印刷,P80-97)

  1931年《赣西南的(综合)工作报告》关于苏维埃政府的目前的组织状况是,“现在省苏维埃的县苏有……安远、寻乌、会昌……等三十一个”。(见依据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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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蕉平寻县委文献:蕉平寻苏区的“马克思路”由平远中行(坑)直通安远、信丰。

  2.1931年6月17日至1931年11月寻乌隶属于中共赣南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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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江西的中央苏区特约通信》三十一个县。

  1931年6月17日,《赣南特委通知第一号》指出,“赣南特委指挥兴国、万安、赣县、于都、信丰、安远、寻乌、会县、南康、上崇、南雄等地工作”。(见依据54)

  1931年9月3日的《江西的中央苏区特约通讯》指出,在以赣南为根据地而建立发展起来的中央苏区目前“包有……安远、寻邬、会昌……等三十一县”。(见依据56)

  1931年5月,《中央关于苏维埃区域党的组织决议案》确定,“红军第七军(原第七军与第二十军合编)在赣西南行动时,便应成立这样的组织。前委与地方党部的关系,在政治军事行动上为着全部战争的利益,他得指挥地方党部”。第三次反围剿胜利前后,红七军到蕉平寻苏区寻乌驻扎了几个月。(见依据106;《中央党史资料·第二十二辑》P99,《我在红三军团的经历》,黄克诚,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出版,1987.6)

  3.1931年11月以后至粤赣省成立,寻乌隶属于江西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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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31年11月,中共赣南、赣东、永吉泰特委撤销,在兴国县正式成立中共江西省委。寻乌县工作改受中共江西省委、省苏维埃政府领导。

  1931年12月《中共江西省委扩大会议政治决议案》关于苏区党目前的任务指出,“要巩固石、瑞、会、安、寻(乌)等县苏区保障与闽西苏区的联系。(《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1年,1988年8月出版,P233—239)

  1932年5月《江西苏区中共省委工作总结报告(一、二、三、四月总报告)》显示,“自去年(1931年)十月至今年二月四个月中红军三军团和四军胜利的争取会昌、安远、寻乌、石城等县,以贯通和巩固与闽西苏区的联系,三军及独立三师配合地方武装和群众,从事消灭江西苏区内的白点——地主残余武装所据以挣扎的土围石寨。……七军在一月份在寻乌还是用编练他的方式将地方武装收编去”。(见依据52)

  (二)在没有独立的寻乌县委、县苏,也没有独立的平远县委、县苏的蕉平寻苏区时期(1931.1-1932.5),中央苏区相关部门关于寻乌的所有指示文件实际是发给蕉平寻县委、县苏的。“寻乌”亦即“蕉平寻”

  1.从文献资料中可看出,1931年下半年,蕉平寻县委、县苏继续领导寻乌、平远、蕉岭人民并肩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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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蕉平寻苏区时期红三十五军在平远中行留下的墙标“焚烧田契借约”。

  因斗争形势的需要,蕉平寻县委、县苏相继驻在寻乌留车、石马、河角、寻城等地。

  根据原三十五军特务营营长、原蕉平寻军事部长陈必达回忆:“1931年秋,三十五军的军长、政委派我回寻乌。当时蕉平寻县委驻在河角,县委书记梁锡祜、县苏主席赵寿华。……我写信给参谋长宋时伦,接着队伍开来寻乌。……”(见依据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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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31年9月18日,蕉平寻发出文件通告,进行“十月革命的布置”。文中指出“寻城、八尺(平远)、牛斗光一带群众纷纷加入农会,民国警卫队亦自动拖枪到苏维埃区域来”,要扩大革命斗争,“争取蕉平寻全县革命胜利”。并对平远八尺区的苏维埃工作方法进行纠正(依据50)。此时平远东石车子岗成为革命活动中心之一,并与寻乌保持交通联系。1931年10月此机关才遭到破坏。平远人民一直坚持斗争,继续冒着生命危险,巧妙大量地运送食盐、药品等紧缺物资到中央苏区腹地。(见依据84、86、87、88、89、91、85、100)

  1931年下半年,只存在蕉平寻县委、县苏发出的文件,而没有寻乌县委、县苏发出的文件,说明蕉平寻苏区仍然是一个整体。

  2.1931年下半年,广东(两广)省委与蕉平寻苏区不存在有实质上的隶属关系,蕉平寻苏区与中央苏区各县关系紧密。

  在1931年4月4日,《中央给闽粤赣特委信》中同意“东江分特暂时划与广东省委直接指挥,并积极组织潮梅的斗争来帮助闽西”。(依据10)文件中显示:一是“暂时”,二是“帮助闽西”向北发展。

  中央提出将闽粤赣特委西北分委下辖的粤东北一带的党组织暂时划归广东省委,但这一计划实际没有实现。历史事实是:蕉平寻苏区之平远、蕉岭等因客观原因并未归广东或两广省委领导,而是随寻乌向北发展,更加密切了与中央苏区安远、会昌等赣南各县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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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31年5月18日,徐国声召集取消西北、西南两分委,恢复东江特委组织和工作会议,“西北没有到”;而这时,蕉平寻苏维埃政府正在召开全县第一次文化教育会议(5月17日开始),“确定目前文化教育的总方针”。11月22日《中共两广省委通告(第八号)》也显示:“西北已将有半年没有和东委、省委发生联系了”。(见依据55、45、58《广东革命历史文集》甲19,中央档案馆、广东省档案馆编,1982年12月出版,P159-160)1932年5月24,《中共中央巡视员定川汇报两广工作》显示:“蕉平县委开了联席会议,找省委不到,他们与江西寻乌有关系”。1932年5月30,《中共中央巡视员定川的报告》显示:“东江:独立营在寻乌二百八十人左右,现在交通已断了……。此外有蕉平县委,现已与赣南发生了关系……”。(见依据《广东革命历史文件汇集》·一九三二年一月到九月·甲20,中央档案馆、广东档案馆编,1982年12月出版,P77-93)

  根据原中央苏区粤赣省妇女部副部长李桂英回忆:“1931年9月,县苏主席赵寿华组织群众把一批批的红军欢送到会昌担任补充团”,其中李桂英参与的那批就有120人。(见依据102)

  以上列举的所有文献及老同志回忆资料充分地说明:在没有独立的寻乌县委、县苏,也没有独立的平远县委、县苏的蕉平寻苏区时期(1931年1月到1932年5月后),中央苏区相关部门关于寻乌的所有指示文件实际是发给蕉平寻县委县苏的。只是因地缘等因素,江西相关党政机关(中共赣西南特委西河分委、中共赣南特委、中共江西省委等)只言寻乌,而两广省委也只提蕉平,实际上均指蕉平寻县委县苏,蕉平寻是一个整体。也就是说,1931年下半年的《中共赣西南特委西河分委给中央的综合报告(第一号)》、《赣西南的(综合)工作报告》、《赣南特委通知第一号》、《江西的中央苏区特约通讯》、《中共江西省委扩大会议政治决议案》等文件中提到的“寻乌”,即是关于十月革命的布置文件中的“蕉平寻”。毛泽东在《抗日战争胜利后的时局和我们的方针》一文和注释中指明“在一九三一年下半年打破了敌人的第三次‘围剿’以后,江西中央区联合起来有过二十一县城”包括“会昌、寻乌、安远”等,此时的“中央区”寻乌无疑正是蕉平寻苏区时期(《毛泽东选集第四卷》P1123——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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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作为2010年平远申报中央苏区的请示附件上送中央党史研究室,由广东省委党史室专家命题,叶俊新老师执笔,平远党史马志康主任审定。)

  (《红广角》(《广东党史》)曾发表原中共省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巡视员陈弘君的文章《陈弘君研究员谈广东苏区县的历史确认》,该文评价:“平远县的申报材料史料及其丰富、确凿!”)

 

  作者简介:

  叶俊新,梅州市平远县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叶剑英研究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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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洛曦